液氨作為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,應用廣泛。隨著產業化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,液氨的儲存規模也隨之擴大。由于液氨屬于有毒、易燃、易爆介質,近幾年發生了數起液氨泄漏、中毒事故,造成了職員傷亡和經濟損失,所以保證液氨罐區的安全運行成為一個必須認真重視的課題。
液氨罐區安全設施及運行:
罐區是液氨的集中儲存區,保證它的安全運行是保證企業安全的重中之重。根據《中國石油化工團體公司液氨生產儲存運輸安全治理規定》及石家莊煉化分公司液氨鶴管罐區的多年治理經驗,液氨罐區應具備以下安全設施。
1、液氨鶴管儲罐應設防火堤,堤內有效容積應為最大儲罐容積的60%,這樣氨儲罐一旦泄漏,液氨不會四處擴散,為事故的處理提供了便利條件,同時圍堤內有下水系統,應設雨水和生產污水兩條通道,平時均處于封閉狀態,個別情況下根據需要選擇性打開。
2、液氨鶴管儲罐設計應符合《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》,液氨鶴管儲罐應設液位計、壓力表、安全閥和溫度計。安全閥出口應設導氣管,壓力和溫度遠傳至DCS主控室。這樣就可以隨時把握罐內的溫度和液位,以便進行調節控制,個別壓力異常情況安全閥啟跳,有效防止儲罐超壓。關于液位計,原儲罐設計采用的是浮盤式液位計,該種類型的液位計,計量精確度較高,但輕易卡住而失靈,車間原有3個儲罐的浮盤式液位計在投進運行后兩個月內均先后被卡住而失靈,最后不得已改用差壓式液位計,固然精度差了一些,但基本能滿足生產上的使用,投用10年來未發現大的誤差。現場壓力表,根據《冷躲庫氨制冷裝置安全技術規程(暫行)》中要求,氨壓力表量程應不小于最大工作壓力的1.5倍,不大于最大工作壓力的3倍,精度≥2.5級。
3、液氨鶴管儲罐安全充裝量不得超過儲罐容積的85%,正常生產時液氨鶴管儲罐應控制在較低的液位,一般控制在安全充裝量的30%之內,這樣做是為了避免在儲存過程中因環境溫度上升膨脹、升壓而導致儲罐發生超壓危險。
4、室外液氨鶴管罐區應設事故噴淋水、排水等設施。這樣在儲罐發生大量泄漏的情況下,可以用消防水對泄漏的液氨進行吸收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。排水應設兩條通道,雨水系統和生產污水系統。下水時打開雨水系統的閥門,使之流進雨水系統,事故狀態下打開通往生產污水系統的閥門,經環保處理合格后外排,正常情況下兩者均處于封閉狀態。
5、為防止夏季陽光暴曬造成儲罐超壓,球罐外壁應刷涼涼膠,以減少陽光的輻射熱,降低傳導熱,使儲罐平安度過炎熱的夏季。同時,完好的管線保冷,也是保護管線必不可少的有效措施。
6、為確保儲罐不超裝,儲罐液位顯示應設高報,用以提醒操縱職員儲罐充裝已到安全許可上限。為保障液位計失靈或其他人為因素造成儲罐超裝情況下儲罐的安全,在儲罐許可充裝范圍的液位高度設置液位開關,控制進料線上的快關閥。一旦液位達到該高度觸及此開關,則聯鎖動作封閉來料線上的快關閥,切斷進料,確保儲罐安全。
7、液氨鶴管罐區及液氨輸送泵四周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儀。當氨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%時,應能發出報警信號。氨氣比空氣輕,有強烈的刺激氣味,其爆炸極限為15.5%~27%。根據團體公司規定或參照《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》中的規定,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,同時相應信號應接至DCS主控室,實現24h人工不中斷監控,有效地填補巡檢空閑時間,保證罐區安全運行。
8、儲罐和管道應有導除靜電的接電設施,并有專業職員定期檢測,參照《小氮肥安全技術規程》中規定及團體公司相關規定,輸送液氨時,由于液氨與管道的摩擦會產生大量靜電荷,若不通過接地裝置把電荷導走,就會使電荷聚集在儲罐上形成很高的電位,當此電位達到某一間隙放電電位時,可能發生電火花引起火災、爆炸事故。專業職員的定期檢測是保證接地裝置良好在用的必要保障,同時雷雨季節來臨之前的全面檢測最為關鍵。
9、球罐開口應采用最少化的原則,以確保球罐的整體強度最佳;罐區高處應設置風向標,當出現氨大量泄漏事故時,職員應向上風向疏散;儲罐和管線應定期測壁厚,以把握設備的減薄情況。
10、液氨鶴管罐區應設事故罐和事故泵,事故罐最小儲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1/4。操縱崗位同時制定相應的事故預案,配備相關防護器材,建立配備、發放、使用的治理制度。液氨鶴管泄漏事故預案應定期演練,確保職工具備較好的事故處理能力和中毒后的救護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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